Post By:2015/10/26 15:48:18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最高2万元……近期,我市调整创业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添一把火。
新办法规定,在即墨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网店”和“一址多照”等创业实体的3类人员;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只要符合规定条件,都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从今年6月23日起开始执行,之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创业者,按照此前规定享受补贴。其中,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首次被纳入创业补贴范围,目前我市创业补贴扶持范围已涵盖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各类人员。
2015-2018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即墨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后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的各类人员(含外地户籍人员),均可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2万元,其中,对吸纳就业1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的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2013年10月1日以后,201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小微企业,按照此前规定享受补贴。
据了解,我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可分别申领。这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办者最高可享受3万元补贴。“由于不同人群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不同,广大创业者可就近到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办理。”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江响世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