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张贴10万张小广告?严查!青岛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乱贴乱画广告窝点2022/7/1 9:40:58
6月29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查办一起违法活动范围广、张贴数量巨大、违法情节严重、市民反映强烈的乱贴乱画广告案件。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一中队接警后,立即将当事人带到合肥路街道执法中队。经初步调查,该案涉及市南区、市北区同一张贴团伙、多处张贴点和一处印刷点,
借力科技赋能,精准定位
今年3月,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借助科技手段,通过小广告智能语音提示系统,预警了3名乱贴乱画遍布市南区、市北区10余个街道、总张贴数量近10万张且拒不执行执法部门限期改正通知的“小广告”张贴人,同时精准定位了张贴高发点位及张贴者的影像资料。经过缜密研判,此3人为烟台海阳某房地产销售人员,为提升销售业绩,在我市香港路、南京路、江西路、闽江路、银川路、合肥路、宁夏路等区域,有组织的实施乱贴乱画广告行为。
加强联勤联动,形成合力
针对此案有效信息少、当事人拒不配合等实际情况,连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机动支队紧密配合,快速建立公安、综合执法“乱贴乱画广告专案”联勤联动机制。同时,市南区、市北区综合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着力强化横向协同,成立工作小组,在短时间内形成了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了依法处置能力和案件查处时效,增强了联合执法管控处置效能。
科学指挥调度,明确分工
为推动案件查处,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机动支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专案查处具体举措。期间,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对执法行动中可能出现的难点突出问题,现场组织研究,现场分析研判;市公安局机动支队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调度市南区、市北区公安机动大队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强化执法保障效能,切实增强了专案查处的行动力、落实力和战斗力。
坚持多点追踪,深挖彻查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暗访、追查、调取视频、走访周边群众等方式,详细摸排了3个“小广告”张贴点位、发生时间等线索信息,把准违法行为人张贴规律。同时,根据手机号码归属地及张贴内容,对接北京、烟台等综合执法部门,落实违法行为人具体信息及案件性质。经过长达3个月的排查,6月30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导市南区、市北区综合执法部门,分别在徐州路、合肥路,现场查处乱贴乱画涉案当事人3名,查获尚未张贴的小广告近6000张。
严格执法办案,精准打击
在查处乱贴乱画涉案当事人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容环卫执法大队立即组织市南区、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结出动20余名执法人员,快速集中办公,具体实施跨区域协同作战及案件查办。期间,针对3名涉案当事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乱贴乱画行为,依法进行了案件调查询问和现场勘查,并形成规范的法律文书。针对涉案当事人提供的某广告公司为其印制小广告的案件线索,综合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快速行动,第一时间赴涉案单位依法调查,现场查处并暂扣相关印刷材料60余份。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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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构)筑物、设施、地面、树木上刻画、涂写,或者张挂、张贴广告、传单等。因举办会展、节庆、文化、体育、旅游、公益宣传等活动,确需在建(构)筑物、设施上临时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应当经区(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规格等张挂、张贴,到期后及时清除。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